广西新闻网来宾讯(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罗浩)“黄金有价,奇石无价”,这句顺口溜在“石友”中流传甚广。1月22日,合山市法院开庭审理合山首例奇石被盗案,检察院指控男子谭某和李某入室盗窃他人的24颗彩陶石,价值2.6万余元。但两名被告人认为所偷的奇石价值没有那么高。 去年9月,谭某和李某经过踩点发现,合山市里兰矿家属生活区的一户人家里藏有不少奇石,两人萌生了入室偷奇石的想法。当月24日晚上11时许,两人用作案工具撬开这户人家的大门,偷走了24颗彩陶石和配套底座,然后驾驶借来的小车逃离现场,准备连夜运回来宾销赃。 巧的是,当谭某和李某开车从家属生活区出来,途经里兰铁道口附近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警方委托有关部门对24颗奇石进行评估,得出奇石的总价值为2.6万余元。合山市检察院经审查结束后,向合山市法院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检察官认为,谭某和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庭审过程中,谭某和李某的辩护人对检察院指控两人犯盗窃罪的罪名无异议,但对奇石的价值评估持有不同观点,认为奇石价值被估得过高,将对量刑产生影响。由于以往没有审理过类似案件,审判长宣布待对奇石的价值进行综合评定后,再择日宣判。2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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