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展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2245|回复: 0

[2014.10.16][湖北·黄冈]——湖北省黄冈市奇石玉器工艺品博览会(招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0-7 12: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展信息
标识(logo): -
省份: 湖北
展会场地: 黄冈市金中环步行街(导航可写:黄冈市中医院)
场地优势: -
主办单位: 人口流动量大,可谓人山人海。
承办单位: 周边有高档小区、大型社区、公园、酒楼、超市、商场、酒店等。
协办单位: -
宣传方式: 宣传车、电视飞字、广告屏(广告力度绝对强大)
会展时间: 2014年10月16日
布展时间: 2014年10月14日
撤展时间: 2014年10月26日
参展范围: 全国各地奇石,陶瓷,玉器,水晶,珍珠,玛瑙,书法,字画,古玩,根雕,工艺品等。
展位规模(个): -
收费标准: 1、3Mx3M 标准展位1300元/个 角位加300元(展棚、柜台自备)统一蓝色展棚;
2、4Mx4M 标准展位2500元/个;
(展位不多,订金订位,电话一概不负责预留位置)
参展选定,收到全款落展,展位不得存在转让、出租、拼摊、退款等违规行为,否则组委会有权清出会场
汇款方式: -
联系方式: 马国栋13191228258
孔女士13333699953
那格格13333699951
qq:1627762653(微信同号)
本帖最后由 那格格 于 2014-10-19 00:28 编辑
6 A7 e. I& {; r: q# X
  U% a1 d4 x0 l3 Z
4.jpg

会展申明
本会已经招满,无位置,各位商家请相互转告,来着自负!
2014年湖北省黄冈市奇石玉器博览会
邀请函

此次展会地点:黄冈市金中环步行街周边有高档小区、大型社区、公园、酒楼、超市、酒店、商场等。临街绝佳好位置。人口流动量大,可谓人山人海。

黄冈是湖北省下辖的地级市,全市户籍人口7501522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1314元。
黄冈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有2000多年的建置历史,孕育了中国佛教禅宗四祖道信、五祖弘忍、六祖慧能,宋代活字印刷术发明人毕升,明代医圣李时珍,现代地质科学巨人李四光,爱国诗人学者闻一多,国学大师黄侃,哲学家熊十力,文学评论家胡风等等一大批科学文化巨匠。此外还有国家主席李先念、代主席董必武等政治人物。
      黄冈先后获得一系列荣誉。其中:2007年首届中国十佳宜居城市第五名,2012年入选“2012年度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2013年荣获“荆楚诗词之市”荣誉称号,2013年荣获“中国书法城”荣誉称号。

1 v! S3 D# X/ C: v( e
展会地址:黄冈市金中环步行街(导航可写:黄冈市中医院)
布展时间:10月14日——10月16日
展会时间:10月16日——10月26日
收费标准:平位1300角加300陶瓷2500(展位不多,订金订位,电话一概不负责预留位置)
参展范围:全国各地奇石,陶瓷,玉器,水晶,珍珠,玛瑙,书法,字画,古玩,根雕,工艺品等。
注意事项:
1 统一蓝色帐篷,要求整洁,垃圾入桶,不得随意到脏水,不得随意悬挂衣服等
2 按订金先后顺序预留展位,电话一律不负责预留展位
3 布展,展览和撤展期间参展商自行负责展品安全
4 展会期间(包括夜间)个人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丢失和损坏由个人负责
5 参展者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6 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发生损坏参展商品时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7 组委会有权对不良展位进行调整
8 组委会负责广告宣传,各展商风险自担
联系方式:马国栋13191228258 ;孔女士13333699953; 格格13333699951
qq:1627762653(微信同号)

场地实拍:
; P. i& Q8 Z; `; b; ~0 f$ s9 X
QQ图片20141007123149.jpg QQ图片20141007123117.jpg QQ图片20141007123028.jpg

& n& a& X3 {. W2 J
8 V. ~; X/ X6 N9 N: X! l
+ r" U5 C( y2 O# d! x  @
* K' \, b$ u. q( ~; c
展位图:
2 d. d3 y6 K8 l+ J5 I+ [ 123.png $ @+ l* E8 p2 D2 m6 ^
0 f: c3 r/ Z% B) l
批文:
1111.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邮箱:89409@qq.com|电话:13707107108|法律声明|【石展网】 ( 鄂ICP备09021864号-1 )

GMT+8, 2024-11-21 17:00 , Processed in 0.117718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