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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珠宝店真能忽悠人 高价“玛瑙”竟为橡胶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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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08: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花重金买了一条“玛瑙”挂坠项链,戴了几个月后,发现所谓的“玛瑙”挂坠,根本不是玛瑙,只是一块黑色橡胶。
  近日,消费者庄先生到县消保委投诉,称自己去年9月17日在玉环某珠宝公司购买一条价格为8600元的金750项链时,在店家的一再推荐下,配了一个金750玛瑙挂坠,价格为6200元。今年4月,庄先生无意中发现该玛瑙挂坠的主要材质是一块黑色橡胶,就来到该珠宝店要求店方做出解释。无奈事过两三个月,店方仍不予理睬,也没有个处理方法,庄先生只得投诉。
  仔细查看该挂坠,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发现该挂坠实物确与玛瑙名称不符,所谓的黑色玛瑙的确就是一块黑色橡胶。于是,工作人员召集消费者及珠宝公司负责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珠宝公司负责人首先提出要进行检测,而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像这种凭肉眼就能辨认出是什么材质的挂坠,即便它不是橡胶,但也绝对不会是玛瑙,根本不需通过繁琐的技术检测来确认,店家提出这样的要求,只不过是在拖延时间,处理态度不积极。
  工作人员指出,像珠宝公司这种以虚假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实际上已经存在欺诈消费者之嫌。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最终,珠宝公司按当时发票价退回价款14800元(包括项链),并补偿1500元现金给消费者。对此,消费者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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