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广西·柳州]——柳州石尚1966文化艺术园区奇石展
柳州石尚1966文化艺术园区奇石展
邀 请 函
时间:2012年10月2日—10月12日
场地:广西·柳州石尚1966文化艺术园区(柳州市柳东路226号)
一、开幕式及展会时间 1. 展会时间:2012年10月2日—10月12日(时间9:00—17:30)2. 布 展:2012年9月 29日—10月1日3. 撤 展 : 2012年10月12日(时间下午17:30) 二 、参展范围 ◇ 观赏石(图纹石、造型石、矿物晶体等),宝玉石(玉石、钻石、宝石、珠宝首饰、珍珠及珊瑚,水晶、印章石等)、石相关加工设备及工艺品等。◇ 国家明文禁止交易的展品谢绝入场,车载石、园林石及超重超大超高展品谢绝参展。 三、参展费用 ◇ 展位标准:3m×3m,含展棚
◇ 展位费用:租金为500元/个,押金300元/个(押金参展完后退还) 四、组委会联系方式 1.招商办公地点:柳州市柳东路226号石尚1966文化艺术园区招商办 2. 展位招商电话: 0772-2612117 13307721576 3. 汇款帐号: 户名:罗小行 账号:5522 4533 8888 0808 户 行:建设银行
户名:罗小行 账号:622 845 085 000 100 9210 户行:农行 (汇款后请立即确认展位展号,并留好汇款存根,以便核对) 参展须知1. 报名致电组委会展位招商部,以款到先后顺序选定展位号。2、参展商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服从大会组委会适当协调安排。3.根据参展商品的特性及博览会交易特点,参展商应自行办理相关保险。 参展商有合法经营手续,须对自己展品安全负责,做到及时清点以免发生纠纷。文化节展销展览活动参展商自负盈亏,室外参展展品由各参展单位(个人)负责看管,如有丢失或损坏自行承担。
4.参展商出售商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有强买强卖、出售伪劣商
品、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若因此发生纠纷,办展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参展商应按组委会的要求,保持展位卫生,维护大会整体环境。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等设备,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损坏展览设施,否则照价赔偿并清除出场。
6. 参加展销的商品需在布展日期10月1日17:00以前布展完毕,如不前来布展,展位费不予退还且展位视自动放弃,敬请谅解,所定展位组委会将另行安排。未经预定者,参展商自行前来参展无展位安排造成损失由参展商自己负责。组委会可根据整体需求有对展位进行调整的权利。7. 超过撤展规定时间,尚未撤展的物品及货品,将视为废弃展位柳州石尚1966有权予以清理。8. 以上活动内容如有变动,请以现场实际安排内容为准,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前提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柳州石尚1966文化艺术园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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