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8-12-15 15:40:35

漫谈“小品”“奇石小品”与“奇石组合小品”

文/谢礼波   在《赏石文化》总第7期上读了《奇石小品浅议》(以下简称《浅议》)一文,对“奇石小品”如何定义的问题,想谈点一己之见,与《浅议》作者商榷,并供同道讨论,不妥之处请方家、石友指正。
   奇石小品这一概念,偶有所闻、所用,但未见有人对其作出定义,更未见有深入讨论的文章。它的内涵是什么,或者说,应该赋予它什么内涵?先前我以为这没有什么可说的;读了《浅议》这篇文章,倒觉得还是应该说一说。      
    什么是奇石小品?《浅议》说:“奇石小品是利用两枚或多枚奇石的观赏要素的组合,为说明同一主题服务的创作形式。”这句话的后半句在语法上虽有“杂糅”之病,但整句的语意还是可以理解的,它是给奇石小品这一概念下的定义。
这个定义,我认为是不正确的。
   给一概念下定义,就是要用准确的语言,中肯地指出该概念(事物)区别于他概念(事物)的特质。奇石小品的特质是什么呢?是组合吗?不!组合的方法,虽可以用来创作奇石小品,但不一定。第一,组合,创作出来的奇石作品有时就不是小品,而是“大品”。第二,奇石小品不一定需要组合,更多的、常见的奇石小品,都是未经组合的单块奇石。
   如果要给奇石小品正确定义,不能不首先弄明白“小品”是什么。
《浅议》一开头就说了,“小品古指佛经简本,现指简短的杂文或其他表现形式,如历史小品、广播小品、戏剧小品等。”这段话无疑是正确的。但遗憾的是,《浅议》的作者并没有从这段话中理解小品“现指”的本质含义,将其正确地运用于奇石,而是置小品之义于不顾,另辟歧途,大谈“组合”,终成谬误。

“小品”一词,始见于〔南朝·宋〕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文学》:“殷中军(浩)读小品,下二百签,皆是精微。”〔晋〕殷浩,陈郡长平人,字渊源,好《老》《易》,当时负有盛名,其所读的“小品”,可能即为《老》《易》经书简本。〔梁〕刘孝标《注》曰:“释氏辨空,经有详者焉,略者焉;详者为大品,略者为小品。”刘孝标对《世说新语》这段话的注释使我们明白,小品是与大品相对而言的。小品与大品,区别在于略与详,也即篇幅的小与大,篇幅小的叫做小品,篇幅大的叫做大品。后来也把短篇的杂记称为小品,如〔明〕朱国祯著有《涌幢小品》等。到现当代,“小品”使用已非常广泛了,大凡各种艺术品,均有因其篇幅、规模的短小而分出小品来,如散文小品、小说小品(小小说)、绘画小品、雕塑小品、戏剧小品等等。说到戏剧小品,据圈内人介绍,过去多为考试演员、学生用的,主考者出个题目,被考者即时创作,即时表演,耗时不多,却可全面考察被考者的素质。如今频频出现于舞台、荧屏的“小品”,多为喜剧小品,不过是各种各样小品中的一样。总之,小品,其最普遍、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小。说白了,小品小品,就是小型的作品。
   明白了小品为何物,奇石小品就不难下定义了。不言而喻,奇石小品应该是小型或微型的奇石,而不应该是“组合的奇石”。换一句形象的话来说,就是,奇石小品姓“小”,而不姓“组”。这是因为,作为小品的奇石,只要符合“小”这一要素就够了,而跟组合与否无关。也只有小,才能叫做小品;不小,便不具备小品的基本条件。奇石,只要是小,体积小,即为小品;组合是小品,不组合也是小品。组合的奇石,可能是小品,也可能不是,条件也只有一个:小。作为组合奇石,所谓小,除了单块体积要小之外,还必须符合另一要求:参加组合的个数不能过多。(当然,作为奇石组合,还要共同表现某一主题,这是组合石的另一要求,恕不加讨论。)
   那么,石头的块体多大算大,多小算小呢?这属于规范,笔者人微,不想制定规范。记得以前曾有人划出尺寸范围,我想,被划归小型、微型的,可以算小;划归中型、大型的,就不能算小了。另外,个数多少算过多,多少不算过多呢?尚未有人具体提出过,这要在实践中探索;但有一点似可肯定,十多块奇石组合在一起,哪怕都是小型的,也不能叫小品吧?几十上百枚奇石组合在一起,哪怕是微型的,也不宜称小品吧?量变引起质变,单体虽小,数量一多,就成“大品”了。
   回过头来,看《浅议》对奇石小品的定义。只以组合为条件,不对石之大小、数量作规定,那么,不论石头多大,也不管组合了多少块石头,只要组合起来,就是小品。这样,怪事就难免出现了:其一,石头不论多大,只要组合,即成小品,反之,不组合的不是小品,无论多小,单个就是大品;其二,只要组合,数量不受限制,几十上百块(谁敢说无人作“大手笔”?)也是小品――岂非奇谈怪论!
   有人说,奇石小品是一个从未被定义的概念,给它一个什么定义,它就是一个什么东西。此言差矣!奇石小品既然用到“小品”一词,“小品”既然古今已有明确含义,我们就不应该只用其名而不赋其实。再说,各种门类的小品都以小为共同特点,独你赏石界搞出个例外来,岂不成了怪物!世上万物,总是要名实相符才好。要么放弃“小品”之名,要么修正定义;名实不符,将会引来麻烦。若按《浅议》作者的定义,其名应叫奇石组合或叫组合石;若要叫奇石小品,则其定义中就不能没有“小”这个要义了。
   奇石小品就是小型、微型奇石,这在赏石界似已早有共识,不过尚未有人明确以定义的形式提出罢了。例如,广西钟瑞鹏先生在《赏石文化》总第7期《赏石两则·(二)手玩石》文中,就将手玩石和小品石等同起来。手玩石者,当然是微型或小型的奇石了。请注意,钟先生这里并没有额外提出“组合”作条件。又如,不少石友、赏石家在他们的奇石赏析文章中,也常将单块的小(微)型奇石指称为“这块奇石小品……”或“这块小品石”。等等,可见一斑。
   有人要问,既然个儿小的奇石都属小品,那么雨花石不都成小品了吗?不错,按“小品”含义,雨花石的确都是奇石大家庭中的小品。但我们一般不这样称谓。不是因为这样称谓不好(奇石价值不在于大小,而在于品位),而是因为不习惯。这好比诗,五绝这种古典诗歌,只有20个字,七绝也就28个字,几乎没有比这两种诗的篇幅更小的诗了。这两种诗堪称“诗小品”;但从来没有人这样称谓,为什么?道理一样,不是不好,而是不习惯。
   对单一个体的微型、小型奇石,到底要不要叫出一个“奇石小品”的名目来呢?这只有让实践来定夺。不过,那种为表现某一主题而将数量不多、个头不大的奇石组合起来的作品,在当今赏石文化圈内,的确早已出现,石友们肯定并不陌生。笔者对这种“东西”不但见过,而且十分欣赏,而且创作过。这种“东西”已经越来越受到赏石人们的喜爱。那么,这种“东西”应该如何称谓呢?我以为应该叫“组合石小品”或叫“奇石组合小品”才对。――这就是将《浅议》作者所定义的那种“东西”,用“小”这一要义加以限定之后出来的“东西”,不知《浅议》作者以及方家、石友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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