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8][湖北·天门]——天门市奇石玉石博览会
1.参展商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服从大会组委会适当协调安排。2.根据参展商品的特性及博览会交易特点,参展商应自行办理相关保险。
3.参展商有合法经营手续,须对自己展品安全负责,做到及时清点以免发生纠纷。
4.参展商出售商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有强买强卖、出售伪劣商
品、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若因此发生纠纷,办展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参展商应按组委会的要求,保持展位卫生,维护大会整体环境。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等设备,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损坏展览设施,否则照价赔偿并清除出场。
6.参展商布展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3日,如不前来布展,展位费不予退还且展位视自
动放弃,敬请谅解。
7.本展会最终解释权,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前提下,归主办方。
地址;天门市天门新城广场联系人;朱熙18221973760/胖子1555558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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