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奇石、珠宝书画(汕头)博览会
邀请函
汕头经济特区,是东南沿海的重要港口,交通便捷,历来是粤东、闽西南一带的重要枢纽和商品集散地,地理优势尤为突出,经济发展迅猛。
近几年来,特区艺术文化需求逐渐升温,会展中心于2006至今已先后承办了五届奇石博览会,引领了当地奇石艺术欣赏的潮流。
第六届全国奇石、珠宝书画(汕头)博览会,以新的模式用心搭建平台,承启昨天的光芒,将邀请各地的行业商会、贸易团体、相关企业到会参展,邀请业内资深人士、行业专家和广大奇石经销商、采购商、汕头市旅游局组织的海外旅游团体、国内各大旅行社亲临现场参观。本届展会对于弘扬中华奇石文化艺术,共同繁荣奇石市场,推动奇石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将让每一位奇石收藏家、爱石、赏石的爱好者以及广大市民目睹真正的奇石艺术精品。
一、参展内容:各类奇石、根雕、工艺石、矿物晶体、水晶玉器、珠 宝、字画艺术品、紫砂工艺品等(造假奇石和古玩、国家明令禁止的古生物化石、陶瓷系列、字画拍卖等谢绝参展)
● 举办时间:2012年12月20日—2013年1月3日(15天)(每天上午9:00 —晚上21:00)
● 布展时间:2012年12月18日—19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
● 撤展时间:2013年1月3日(下午16:00)
二、展位价格:3m×3m标准铁架展蓬每个2000元(双开口加收300元,加装日光灯1支)报名时 每个展位先付定金1000元,进场前缴清全款及撤展押金500元。
三、广告宣传计划:
1、《汕头都市报》、《汕头电视周报》头版广告
2、汕头电视台广告及新闻报道
3、手机群发短信30万条
4、《粤东信息港》等多个网站发布
5、会场周边道路条幅广告
四、注意事项:
1、参展者必须遵守组委会的各项规定,守法经营,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2、参展者于协议书中填写之参展内容必须与届时实际展会期间展出物品相符,否则组委会为确保展会质量,有权对展位进行适当的调整,参展者应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3、各参展商没有办理参展手续,现场组委会一律不给予接待办理参展!
五、展位平面图:
六、参展程序:
1、填写参展协议书并签字或加盖公章,根据邀请函联系方式同时附参展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并将每个展位1000元的定金费用电汇或缴至大会组委会,余款和撤展押金500元在进场布展前付清。如有违约,组委会有权将展位另行安排,所交付款项不予退还。
★ 收款人:姚俊毅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建行汕头财政大楼分理处)
★ 帐 号: 6227 0031 0031 0004872
2、展位分配按“先交费、先落实”的原则。
3、参展商汇出参展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底单传真至大会组委会,以便核查。发票在展会期间统一开取。
展会详情请咨询组委会:
地 址:汕头林百欣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长平路96号,地处汕头市中心黄金地段)
联系人: 姚俊毅 13531264077
联系电话:0754—88366050、88464209、88366121 传真:0754—88366051
第六届全国奇石、珠宝书画(汕头)博览会组委会
二○一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