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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中国•新疆(国际)观赏石、和田玉精品博览会
第四届新疆书画艺术品收藏品博览会
首届新疆(国际)珠宝首饰博览会
一、【展会背景】
新疆积极参与打造亚欧腹地的物流枢纽、商贸中心及文化中心,全面开展境外经贸合作,与中亚及周边国家的经贸发展保持了良好态势;新疆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际经济复苏缓慢的大背景下,经济增速跃居全国第十位,新疆快速发展的大格局正在形成。
乌鲁木齐市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是连接天山南北、沟通新疆与内地的交通枢纽,是全疆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中国西部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新欧亚大陆桥中国西段的桥头堡,地处亚洲大陆地理中心,是欧亚大陆中部重要的都市。
近年来,乌鲁木齐发展迅速,特别是以航空、铁路、公路为主的交通建设发展迅速,为中国商品出口至中西南亚及欧洲市场搭建了重要平台。同时,乌鲁木齐矿产资源丰富、旅游资源广阔,市场潜力巨大,随着国家向西开放战略的深入,乌鲁木齐依托新疆周边8个国家,建成3个国家级开发区和1个出口加工区、1个一类口岸和7个二类口岸,近200个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形成了覆盖新疆、辐射中亚地区的多层次、多渠道贸易网络。当前,乌鲁木齐正以其独特优势,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城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此为契机,全力打造“新疆石博会”平台,为把首府建设成中国西部石文化交流中心和中国西部石产业集散中心,推动我区石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扩大首府石文化的在西北、全国乃至中亚地区的影响力,我们定于2014年6月20日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第七届中国•新疆(国际)观赏石、和田玉精品博览会,并同期举办第四届新疆书画艺术品收藏品博览会、首届新疆国际珠宝首饰博览会。
本届石博会集展览展示、采购洽谈、精品评比、鉴赏鉴定、现场创作等多项活动为一体。展览规模五个展厅约2.5万平方米,设置国际标准展位(全室内)784个,精品参赛名额1500余个,预计国内外参展商近3000家,展出商品20000余种,参展种类涵盖珠宝、玉石、观赏石、字画、古玩、根雕、工艺品、收藏品等。展会将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系统化呈现我国精彩石文化,打造独具特色、规模空前的“品石”盛宴。
二、【时间】
布展时间:2014年6月18日—19日
展览时间:2014年6月20日—29日(十天)
撤展时间:2014年6月29日(北京时间16:00)
八号展厅(参赛、评比厅)
参赛作品入场时间:2014年6月18日—19日
参赛作品展览展示:2014年6月20日—27日
参赛作品专家评比:2014年6月21日—23日
获奖证书领取时间:2014年6月27日—28日
参赛作品取回时间:2014年6月28日—29日
三、【地点】
新疆国际会展中心2、3、7、8号展厅及中央登录大厅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3号)
四、【展会主题】
共享千年丝路神韵,品味盛世赏石文化。
五、【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中国观赏石协会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新疆观赏石协会
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新疆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新疆收藏家协会
新疆工艺美术协会
新疆根雕协会
新疆各地州(市、县)观赏石协会
合作媒体:新疆电视台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
都市消费晨报
乌鲁木齐晚报
《宝藏》杂志
《中华奇石》杂志
中国观赏石协会网刊
《鉴石》杂志
《石友》杂志
新疆观赏石协会网
中华奇石网
天山网
亚心网
中国和田玉网
新疆奇石网
新疆奇石报等
六、【收费标准】
(一)2、3号展厅(奇石、玉石、珠宝综合展厅)
国际标准展位(3m×3m):
A类:3100元/展位,角位4100元/展位;
B类:2800元/展位,角位3800元/展位;
(基本配置:展板、楣板、一桌两椅、日光灯)
(二)7号展厅(精品珠宝首饰专厅)
国际标准展位(3m×3m):
平位:5000元/展位,角位:6000元/展位;
空地:560元/㎡,36㎡起租
(三)8号展厅(精品石参赛评比厅)
参赛作品占地面积≤(50cm×50cm):150元/作品;
参赛作品占地面积>(50cm×50cm):200元—500元/作品;
(含桌签制作费、作品摄影费、展览展示费,获奖后颁发证书)
(四)中央登录大厅(书画艺术品专厅)
国际标准展位(3m×3m):
平位:3100元/展位,角位:4100元/展位;
(五)广告赞助
1、《招商邀请函》
印刷总量:80000份 征集精品:6件 赞助费:2000元/件
2、《嘉宾证》《参展证》《车辆通行证》
制作总量:10000个 赞助费:10000元
七、【参展范围】
1、珠宝类;2、玉石类;3、奇石观赏石类;4、根雕根艺类;5、字画类;6、工艺品类;7、收藏品类;8、其它相关:加工设备、金融机构、产业园区、商场商城、交易中心等。
八、【报名办法及要求】
1、预定展位须在7日内交纳展位定金,逾期不予保留展位。
2、参展商需在6月19日13:00前报到,否则所定展位组委会将另行安排。
3、展位确认后,因自身原因无法到场或中途退展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4、大型车载石、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古生物化石等严禁进场。
5、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无条件取消该参展商销售资格,并清理出场,展位费不予退还。
九、【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河南东路支行
帐 号:3002 0218 0910 0117 285
十、【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辉
手 机:13669969811
Q Q:825088418
办公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行政区西2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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