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在合肥(楼盘)购买标价8万元的灵璧奇石,运来海口花了2万元运费;装修工人不慎砸坏一部分,观赏价值大打折扣 本报讯 在海口经营古玩玉器等的黎襄在合肥买了一块标价8万元的灵璧奇石,运来海口花了2万元运费。黎襄把灵璧奇石运到海口后一直摆放在自己的店铺门口,打算以15万元的价格出售。过了一年多灵璧奇石仍没有卖出去,却被装修工人不慎砸断了一部分,观赏价值大打折扣。海口美兰区法院一审判决,装修方应赔偿黎襄2万元。原被告双方均提起上诉。近日,海口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记者 刘凡静 装修工不慎砸坏店主一块灵璧奇石 2009年7月,黎襄向李清购买一块灵璧奇石,该灵璧奇石形状奇特,颇具观赏价值。黎襄将该石运来海口,一直摆放在自己经营的店铺门口,准备以合适的价格出售。当时双方约定,定金3万元,其余5万元等灵璧奇石卖出后付清。2010年8月,黎襄认为需要对店铺门口的招牌进行装修,便与翔×设计公司协商装修一事,后翔×设计公司雇人为其进行招牌装修。 在装修施工的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该石头的凸出部分砸断,石头其余部分未受到损坏。黎襄认为,因为少了一部分,该灵璧奇石的观赏价值便大打折扣。 石头损坏后几天(2009年8月18日),黎襄、李清与负责装修的宋飞、宋晓就灵璧奇石的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并进行了文字记录。该记录显示,李清要求按原价8万元赔偿,石头便卖给宋飞、宋晓。黎襄则表示先把石头处理好,然后卖掉,宋飞、宋晓只需赔偿差额部分。宋飞则主张找人对石头进行处理,他们承担人工处理的费用。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协商未果,装修方被告上法庭 2011年10月20日,黎襄收到一条短信“×堂主,我是翔×设计宋飞。请问您什么时候回海口?我们见面解决一下石头的事情。” 过了一个月左右,黎襄又收到“我是翔×设计宋晓,换新码了,联系拨打这个号码”的短信,对方还表示“现在我们只筹来八千元现金,朋友明后天能再借两千,一共是一万元现金。目前我们身边的朋友都借遍了,只有这么大的能力,还望您见谅!如您同意,我们就签协议,如果不行,那也可以等一段时间”。后黎襄对该短信进行公证。 2011年10月27日,李清出具了一份《证明》,内容为:李清的灵璧奇石“云鹤奇观”于2009年7月份已卖给黎襄,售价8万元,不含运费。当时黎襄已付定金3万元,余款5万元待石头售出后付清,此期间奇石损坏、丢失等一切损失均由买方负责。黎襄已于2011年9月付清全部货款8万元。 该石头损坏后,黎襄与装修方一直没有达成赔偿协议。黎襄后将装修方告上法庭。黎襄未请有关部门对该石头价值进行评估。 法院终审判决装修方赔偿2万元 海口美兰区法院审理认为,黎襄虽然没有与宋晓、宋飞签订装修施工合同,但是宋飞与黎襄就施工过程中损坏灵璧石的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并且在其签名的《关于翔×设计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损毁我店(珍×堂)门前灵璧奇石的处理记录》中承认是其雇请的工人砸坏石头;另外,宋晓、宋飞均用宋晓手机给黎襄发短信息,要求与黎襄见面解决石头的事情,且表示已筹集到一些赔偿款项提出签协议,这显然表明了其协商赔偿石头损坏的意愿。由此认定:宋晓、宋飞确实向黎襄承领装修工程,其雇请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将门口的石头砸坏,双方为此进行协商。但是黎襄将该石头放置在门口,如果认为是贵重物品,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特别是黎襄的店铺门口正在进行装修,应当预见到会对石头造成损坏,而黎襄没有移开石头,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已采取必要有效的防护措施,未尽到监管之责,因此对损坏结果的发生也负有一定责任。 该石头从材质上看只是普通石类,不属于玉石或者钻石等贵重石材,其仅因形状的奇特而具有一定的观赏性,其价值取决于个人的喜好,不具有商业价值。目前行业和市场上没有关于该类石头流通的参考价格,故无法通过评估确定其损坏前的价值及损坏后的价值,且该石头被砸导致部分凸出体脱落,因此对石头整体造成何影响,经济损失是多少,亦无法确定。黎襄花费8万元购买该石头并运来海口待售,本身有一定的商业投资风险,不能以黎襄的购买价和运费作为经济损失的标准。考虑到该石头确实因外形奇特具有一定的观赏性和收藏价值,其被损坏确实给黎襄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美兰区法院判令宋晓、宋飞连带赔偿黎襄经济损失2万元。 黎襄上诉称,自从将灵璧奇石运来海口后,就放在店门口,并一直有保护措施,为此还专门购置保护带链立柱将灵璧奇石围住,并放置醒目提示牌,门外墙上至今仍有说明。在请宋晓、宋飞来装修时,黎襄还当面提示门口摆放的灵璧奇石是贵重物品,要注意以防损坏。在工人施工过程中,工人嫌灵璧奇石的保护带链立柱阻碍施工,便将保护带链立柱搬开,灵璧奇石处的醒目提示牌也被工人挪开,至今保护带链立柱还放在店内门后。 黎襄还认为,灵壁石仅出自安徽灵璧县,属天然艺术品,有着“天下第一石”的美誉,位列中国四大名石之首。凭其独特、稀有、不可再生的特点,已成为古今投资收藏不可忽视的珍贵艺术品之一,其商业价值并不能以材质作为价格的评估依据。 宋晓则称,他并不认识黎襄,也没有给其发过短信。 近日,海口中院经审理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为化名) 律师点评 法院判装修方赔偿2万元并无不当 海南(楼盘)广哲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达虎认为,本案中石头被损坏是设计公司的雇佣工人在装修过程中意外造成的,该设计公司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店主黎襄一方有义务对其损失进行举证。双方就石头的损失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黎襄应该申请鉴定。而当没有申请鉴定或无法鉴定时,则只能由法院根据公平合理原则酌情确定由过错方赔付受损害方一定经济损失。 陈达虎称,本案中,黎襄所称的灵璧奇石并没有申请鉴定,在目前行业和市场上没有关于该类石头流通的参考价格,无法通过评估确定其损坏前的价值及损坏后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从公平合理原则出发,酌情判决由宋飞、宋晓赔偿黎襄2万元并无不当。 来源: 海南特区报(海口) 图文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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