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花 发表于 2014-8-25 20:55:02

黑龙江省-同江市首届商贸街奇石玉器工艺品博览会

本帖最后由 樱花 于 2014-8-25 20:58 编辑

1、参展者必须遵守组委会的各项规定,以法经营、合理展出、文明礼貌;
2、参展者按统一规范要求,自行布置;
3、布展、展览和撤展期间,参展商自行负责展品安全;
4、展会期间必须携带参展证,以便组委会人员核实;
5、组委会将立体宣传,各展商风险自担;
6、不得随意叫价喊卖,干扰展会程序,违者组委会有权要求展商无条件退场;
7、按交待先后顺序预订展位;
8、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明令禁止开采的化石以及经过人工造假的石种不在展销范围。
9、谢绝车载在型园林石展销。超过两吨的奇石提前一周报组委会审批,按指定地点摆放;
10、展会期间(包括夜间)个人保管好自已的物品,如有丢失和损坏由个人负责。
11、参展者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组委可代为预订酒店,安排食宿;
12、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发生损坏参展商品时,组委会概不负责。
            联系电话 黄先生:15045774786

邓公石馆 发表于 2014-8-29 11:08:11

谢老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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